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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学习,大家一致认为,做好新形势下清真寺场所管理工作,必须牢固树立爱国意识和守法意识,必须依照宪法和法律法规开展工作,必须坚持国法大于教规,绝不允许有法外之地、法外之人、法外之教,使清真寺成为弘扬中国宗教优良传统的重要渠道、展示伊斯兰教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场所、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重要阵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