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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会人员一致认为,新修订的《宗教事务条例》全面贯彻了党的宗教基本方针,是对全国宗教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升华,内涵十分丰富,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,推动宗教工作法制化、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措施,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,根据宗教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、新情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,为伊斯兰教界开展工作指明了方向。
樊会长强调,各清真寺负责同志回去后要抓好新修订《宗教事务条例》的学习宣传。各清真寺要通过电子屏幕、网站、宣传栏等大力宣传和解读新修订《宗教事务条例》,要利用主麻讲卧尔兹的机会,认真宣传新修订《宗教事务条例》,并用新修订的条例来指导健全各清真寺的各项规章制度,保障各清真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