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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江市伊协组织学习新修订的《宗教事务条例》
文章来源:镇江伊协 + 放大字体 | - 减小字体 发布时间:2017-09-30
 

      9月28日下午,镇江市伊协组织学习新修订的《宗教事务条例》,传达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、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学习贯彻新修订《宗教事务条例》电视电话精神,市伊协主要负责人、寺管会成员和部分穆斯林代表参加学习。学习会由沙振镇会长主持。

      阿訇们首先把《宗教事务条例》通读一遍,并结合2005年版的进行比较,开展了热烈讨论。大家一致认为:新修订的《宗教事务条例》体现了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,顺应了时代发展要求,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,对宗教活动和宗教团体的权利及义务等界定更加明晰,还首次为宗教教职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障提供了法律依据。

      沙振镇要求,要把宣传贯彻《宗教事务条例》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内市伊协的重要任务之一。他强调,一是要加强学习的力度,不仅伊协领导、阿訇要学,还要组织穆斯林群众学,提高大家依法从事宗教活动的自觉性,充分发挥他们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;二是要扩大宣传力度和范围,要把《条例》做成展板放在清真寺醒目位置,同时,利用微信公众号全文登载《条例》和权威解读文章,让《条例》深入人心;三是要结合主麻讲“卧尔兹”的时机,将《古兰经》、“圣训”中蕴含的法治思维与《条例》的宣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,引导穆斯林群众遵纪守法,牢固树立国家意识、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;四是要以开展“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”和“创建和谐寺观教堂”等活动为契机,进一步加强清真寺的民主管理水平,建立健全市伊协的各项规章制度,强化阿訇队伍素质,引导穆斯林群众坚定不移走伊斯兰教中国化道路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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