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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学习新修订《宗教事务条例》
座谈会”在南京召开
文章来源:省伊 + 放大字体 | - 减小字体 发布时间:2017-10-10
 

      10月10日下午,省宗教局在同德大厦召开“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学习新修订《宗教事务条例》座谈会”,各全省性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、驻会负责人、秘书长,省宗教局副局长方未艾、周伟文,巡视员顾传勇、副巡视员郭志清以及省委统战部、省宗教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。省委统战部副部长、省宗教局局长李国华到会讲话。省宗教局副局长缪文军主持会议。

     会上,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、省佛教协会会长心澄,省道教协会副会长尹信慧,省伊斯兰教协会会长达庆利,省天主教教务委员会主任、天主教苏州教区主教徐宏根,中国基督教协会副会长、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张克运等先后发言,畅谈学习新修订《条例》的心得体会和宣传贯彻新修订《条例》的计划安排。达庆利表示,将在学习领会新修订《条例》的基础上,进一步完善伊斯兰教宗教团体规章制度,不断提高团体工作水平。

     省宗教局副局长方未艾、周伟文,巡视员顾传勇分别交流了学习体会。

      李国华在讲话中指出,新修订《条例》为进一步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、建设法治政府、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奠定了良好基础。今后一个时期,各宗教团体要充分认识新修订《条例》出台的重要意义,把握新修订《条例》的精神实质,全力做好新修订《条例》的学习、宣传工作。一是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,增强法治意识。二是要加强团体自身建设,切实提高团体工作水平。三是要积极履行好团体各项职能,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。四是要推动解决突出问题,促进各宗教健康发展。

      省伊协副会长保宇建、秘书长白涛参加座谈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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